服 务 承 诺
1、 售后服务
(1)、 售后服务在接到通知后48h内到达用户现场;特殊情况下24h内到达;
(2)、 密切配合用户,实现低投入,多产出;
(3)、 保证备品备件的优惠及时供应。
(4)、 生产期间,全方位的协助用户解决各种问题,极大的满足用户的要求。
(5)、 售后服务坚持先处理问题,后分析的服务宗旨,一切为用户着想,确保用户全功能发挥设备功能。
(6)、 所供设备为合同范围内一完整套设备,无任何遗漏。
(7)、 设备按合同、技术协议书和企业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加工制造,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企业出厂验收的技术标准,对合同未明确的通用技术要求,检验规格,试验方法,设备安全等要求执行《GB10067.2-88》国家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。
(8)、 主机、辅属、配套设备出厂时都附有产品检验《合格证》及有关资料,关键配套零部件定向采购须经买方确认,其产品质量由卖方负责。
(9)、 派出的技术服务人员业务熟悉,为用户能够解决一些使用和安装问题。
(10)、对用户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,对需解释的问题,随时讲解。
(11)、 工期、制造质量接受买方的监督。
2、工作范围
(1)、 指导买方人员最佳化地操作、维护设备;
(2)、 解答买方操作、维护人员提出的各种问题;
(3)、 协助解决调试、试运转、功能考核中产生的技术、质量、管理、维修方面的各种问题。
(4)、 对买方人员进行现场必要的示范操作。
(5)、 主要设备的操作;
(6)、 主要设备的维护、检修;
(7)、 产品质量控制的可能方法及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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